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委《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等政策部署要求,推动非公立医疗行业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遴选和推广一批安全有效、经济适用的医疗特色技术、产品及服务模式,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特色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综合诊疗与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经研究,决定启动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特色技术遴选与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项目分为特色技术、特色产品、特色服务三大类别,具体如下:
(一)特色技术类:
医疗机构依托自身临床实践自主研发、改良优化或合规引进转化形成的标准化诊疗、健康干预技术。技术范围涵盖各专科临床诊疗、疾病早期筛查与风险评估、功能康复干预、数字化智能诊疗、非药物健康干预等领域,须完成规模化临床应用验证,具备完整安全性评价与循证疗效证据,相较于传统常规诊疗手段具有临床应用优势,具备行业推广价值与可复制性。
(二)特色产品类:
经合规备案上市、深度适配临床应用场景、配套临床落地应用方案的医疗健康类产品,涵盖医疗器械、耗材、药品、特色制剂、数字化软硬件等相关产品的临床应用方案,能够切实优化院内诊疗流程、提升诊疗效率,兼具院内落地价值与产业化、成果转化潜力。
(三)特色服务类:
医疗机构创新构建的医疗服务与运营管理模式,围绕专病全周期管理、院内外延伸连续医疗、多学科协作、健康管理、就医体验优化、人文医疗建设等方向开展的流程与模式创新,须拥有成熟的运行案例、标准化服务流程及量化评价体系,能够丰富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服务供给,形成差异化优势突出、可借鉴、可推广的特色健康服务范式。
二、申报对象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从事医疗器械、耗材、药品、制剂、数字医疗软硬件研发、生产、经营的相关企业;
(三)医疗机构与企业可联合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协会单位会员;
2.申报单位为合法登记注册机构,具备相应经营、执业法定资质;
3.申报单位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侵权诉讼等争议;
2.涉及人体临床研究的项目,已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完成伦理审查并留存完整审查文件;
3.项目已实际落地开展,拥有可核查的成功应用案例与真实、可追溯的临床数据或服务运营数据,临床疗效、安全性、服务质量可提供完整佐证材料,能够全面体现技术价值,具备一定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四、申报方式及遴选程序
(一)申报方式:请意向申报单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申报,经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将通知填报《特色技术申报表》,并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遴选程序:协会组织遴选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盲审,经盲审通过的项目将通知申报单位,由遴选专家组采取视频会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评审,形成的拟入库项目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正式纳入协会特色技术库,授予入库证书。
五、推广支持措施
经遴选纳入协会特色技术库的项目,协会将建立成果转化及推荐机制进行重点支持,具体措施如下:
(一)学术成果展示:
优先支持入库项目在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设的特色技术专栏,以及相关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在协会、分支机构举办的重要活动上进行学术成果分享、展示与推介,扩大行业影响力与知晓度。
(二)标准体系建设:
优先支持入库项目在协会进行团体标准立项,牵头或参与该技术相关的团体标准编制与落地实施,助力项目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发展。
(三)培训与试点落地:
优先支持入库项目在协会设立特色技术培训与试点推广项目,通过项目路演、专题讲座、成果展示、系统化培训、现场观摩、技术帮扶、经验输出等方式,在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试点试用与落地应用,精准助力学科建设与能力提升。
(四)协会其他重点工作:
入库项目及申报主体可优先参与协会开展的行业评价、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行业调研、商业保险合作、国际交流合作、科普宣传等重点工作。
六、联系方式
杨子旭:18511331103(微信同号,下同)
李慧丽:18710205223
邮 箱:rcjs@cnmia.org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望海楼E座7层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
2026年8月26日
电话:010-66126635
传真:010-6612685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
10号望海楼E座二、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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