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专业能力培训项目及相关培训基地(中心)的通知
2025-03-20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卫人发〔2022〕2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建立以专业能力为核心的培训体系,实施开展专业能力培训项目。依据协会《专业能力培训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中国非公医协〔2024〕1号)和《培训基地(中心)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中国非公医协〔2024〕2号)规定,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专业能力培训项目及相关培训基地(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申报的专业能力培训项目和培训基地(中心)应符合国家法规、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培养学科建设和职业能力为导向。申报单位自愿承担专业能力培训项目的拓展工作,同时具备与申报标准要求相符合的资质与条件。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和医务人员专业技术以及临床适宜技术。专业领域申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内分泌、肝胆、消化、甲状腺、肿瘤、疼痛、妇产、儿科、皮肤科、整形美容、神经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骨科、脊柱脊髓、泌尿外科、损伤与修复、血液病、生殖医学、核医学与分子影像、介入医学、消化内镜、健康体检、体外生命支持、全科医疗、护理、临床营养、基层医疗、麻醉、放射、超声、检验、重症、病理、口腔、泌尿外科、肥胖与代谢、微生态医疗、睡眠医学等临床管理与卫生技术,以及物联网医疗、健康管理、商业保险、临床工程、投融资管理、生物技术与细胞应用、人文医学、慢性病管理、医生集团建设、医院建设、健康传播与医学、卫生人才建设等有关内容。申报的专业能力培训项目应当具备扎实专业的教学内容与广泛的行业认可度。立项申请提交的资料必须符合《专业能力培训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中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只接受会员单位提报项目。协会培训基地是指以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管理、运营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为目的而选定的教育培训、临床实践、科研创新场所。申报的培训基地必须符合《培训基地(中心)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原则上只接受会员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照《专业能力培训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见附件1)或者《培训基地(中心)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见附件2)中的有关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并填写相关申报审批表。为简化申报流程,请各申报单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申报。

协会随时受理申报申请,进行动态管理。根据申报内容和年度安排审核。根据申报情况,由协会学术培训部联合协会相关分支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专业评估,视情况组织实地考察。经评审专家评估通过后,确定立项的专业能力培训项目和获批的培训基地(中心)将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1.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专业能力培训项目管理办法(2023修订版)2.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专业能力培训基地(中心)管理办法(2023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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